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有关于公司管理的协议。其目的是保护股东在公司的利益,建立股东之间的公平关系,规范公司的运作方式等。它包含与公司及股东之间关系的具体、重要及实用的规则。 股东协议是公司章程的补充文件并为股东提供额外的保护。 这对大股东及小股东均有利益。   随着商业环境及机会的转变,公司必须作出改变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因此,股东协议可能无法规范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也无法适应公司发展方向的变化。 所以建议公司对股东协议进行灵活及定期审查。   这也是让股东审查公司并就公司应如何运作发表意见的好机会。 股东可以写下要讨论的问题清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信息权 保护小股东 拖售权 跟售权 发行新股与新股东 银行帐户的授权 交易超过一定金额 股权转让 反稀释机制 任命或终止委任注册会计师 僵局 公司进一步筹集资金 股东的不竞争条款 股东协议的期限及终止 股息政策 清盘 解决争议 股东协议通常会包含一项称为“权威性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则以股东协议的规定为准。 但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以公司章程为准。   作者:司徒博雅律师 欢迎透过电邮enquiry@hksunlawyers.com联络我们进行查询。

雇佣法 法律下的新冠病毒 在新冠疫情⼤流⾏的趋势下,不少雇主会在公司内部实施防疫措施以减少新冠病毒的传播⾵险,如不允许员⼯在⼯作场所摘下⼝罩、⿎励接种疫苗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雇员未能遵守雇主正当合理的防疫措施,可被视为合法即时解雇该雇员的有效理由。其他司法管辖区(如英国和澳洲)的法院已就类似问题作出裁决,并裁定雇主此类内部政策是合法的,因此认为有关解雇是合理解雇。 此外,为修订《雇佣条例》(第57章),⾹港政府于2022年2⽉25⽇将《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刊登于宪报。其中⼀项主要的拟议修订规定,如果雇员没有遵守雇主「合理的疫苗接种要求」,雇主便可以以此作有效理由解雇该雇员。 因此,无论是为了雇员的个⼈健康抑或是为了避免任何雇佣关系的纠纷,我⾏都建议雇员遵守雇主合理的内部防疫措施。 另⼀⽅⾯,为保护雇员权利,拟作出的其他修订还包括,当雇员因遵守隔离政策⽽导致缺勤时,该⽇将被视为病假。因此,若雇主因雇员为遵守隔离政策导致缺勤⽽解雇此雇员,则该等解雇将被视为不合理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