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通常用于安置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部件的设施,例如电信和储存系统。一般它包含备用电源,数据通信连接,环境控制(例如空调、灭火器)和各种安全装置。大型数据中心消耗的电约可与一个小城镇工业业务规模一样多。

目前,在香港设立数据中心不需要取得政府批准或申请任何牌照。对于设立数据中心的机构的要求与一般商业机构大致相同,只需要有商业登记证即可。在港设立数据中心的主要困难在于选址、硬件采购以及电源供应方面的挑战。如果客户拟运营方式为租赁已在香港具备数据中心的运营公司信息机房,而非自行直接从无到有地设立数据中心,所以此处涉及的合规问题理论上来说主要由运营公司负责。但是客户在选择运营公司时应对这些方面进行尽职调查,或确保其合规性。

选址

一般来说,设置数据中心的选址途径有以下几种:-

  1. 重建或改装现有工业大厦;
  2. 在政府售卖的未发展土地上设置; 或
  3. 在公开市场购买或租用土地/楼面空间。

1. 重建或改装现有工业大厦

香港有许多现有的工业大厦,由于其天花板挑高、单位间隔可弹性调整、楼面负荷量大以及租金较一般商业楼面低廉的种种优点,是数据中心选址的热门地点。

但是,现有的工业大厦位处地段的土地契约上一般都包含土地使用及其他方面的限制。若要在该等工业大厦设置数据中心,需查阅地契是否已准许作数据中心用途。业主可向地政总署申请修订土地契约或改变土地及建筑物之用途豁免书。

 

2. 购买或租用商业土地/楼面空间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购入或租用商业大厦及公开市场上的商业楼宇或其他土地或楼面做数据中心之用,但是即便如此,仍需确定相关地契中的土地用途限制是否允许该大厦用作数据中心。

3. 在政府售卖的未发展土地上设置

根据香港的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会按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划作不同用途。数据中心可设于大纲图规划作“商业”、“工业”、“ 其他指定用途(商贸)”、“其他指定用途(工业邨)”及“其他指定用途(混合用途)”用途的土地。

上述规划用途已准许有关土地作 “信息科技及电讯业(包括数据中心) ” 之用。就划为“综合发展区”用途的土地而言,如拟用作设置数据中心,则须先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许可。

 

作者: 司徒博雅律师

 

欢迎透过电邮enquiry@hksunlawyers.com联络我们进行查询。

2021年12月29日,本行合伙人司徒博雅及见习律师林茜应肺积尘互助会的邀请,为肺尘埃沉着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有关平安纸(遗嘱)的法律讲座。